扬州老汉偷走派出所门前石墩,变成自家“护院石”,这是否构成了偷盗罪?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偷盗派出所门前石墩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偷窃石墩的老汉已被警方渗饥宴拘留。
日前,一扬州老汉偷盗派出所门前石墩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网友表示这个老汉简直是“作死大师”,都偷到派出所门口了,难道他不知道派出所门口有监控吗?扬州市一市民广场管理员杨师傅在例行巡查时发现广场西侧出入口的一个石墩不见了,刚开始杨师傅以为是哪个商家做活动暂时借用就没太在意,因为以前有过类似情况。结果一周之后同一位置的另一个大石墩也不见了,这下杨师傅意识到事情不妙,他马上报警。
就在杨师傅报警当天,汜水派出所的民警发现派出所门前的人行道上的小石墩也少了两个。接到杨师傅报警后民警立丛银即调阅监控,在监控中发现是一老汉在凌晨三点多钟骑电瓶车到市民广场偷走石墩,之后这位毛贼“意犹未尽”地来到派出所门口将两个小石墩肢历带走。根据电瓶车行驶轨迹和监控录像,民警很快查明该男子是当地村民吕某,今年60多岁。
吕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代他刚给院子做了水泥地坪,担心过往汽车会压坏刚做的水泥地面,于是萌生了偷石墩当“护院石”以保护水泥地坪的想法。吕可某又舍不得花钱买石墩,于是便有了偷盗石墩的事情。目前犯罪嫌疑人吕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不得不说,吕某这样的行为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但要归还偷盗来的石墩,还要被警方拘留和罚款。
综上所述,扬州老汉偷走派出所门前石墩的行为已构成偷盗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吕某已被公安机关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