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小企业的产生与发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2.3.1 我国中小企业的产生背景
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具有现代意义的工业很少,而且多掌握在国外资本和封建买办资本手中。当时的中小企业,实质上是以半手工业为代表的民族工业,力量很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揭开了我国经济社会历史发展的新篇章,也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为了更快地恢复国民经济,我国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没收了外国资本和封建买办资本,成为全民所有制经济,而大量的代表民族工业的中小企业,作为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存在,并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这时的中小企业可以分为三部分:一是国有中小企业;二是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三是个体手工业。
1.2.3.2 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
总体来说,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波动非常大,这是由众多客观因素所造成的。从企业性质来划分,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经历了3个时期:
(1)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与改造时期 (1949~1957年)。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始于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迅速恢复国民经济成为当时的主要任务。1949年5月~1956年12月,为了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中国共产党根据民族资产阶级的历史贡献和拥护党的领导、愿意接受改造等因素,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运用和平赎买的方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逐步把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此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成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主要步骤之一。这一时期,民营企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都转化为国有企业。经过3年的努力,到1952年私营中小企业取得了迅速发展,私营中小工业企业数量,1952年比1949年增加了116%,就业人数增加了210%。工商业改造时期 (1952~1957年)将所有的私营中小企业全部改造成公有制企业。私营中小企业从此在中国的土地上消失了长达22年。
(2)公有制中小企业发展时期 (1957~1979年)。这一时期的中小企业全部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此时期中小企业发展始于1958年人民公社诞生之后,主要是在农村传统手工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公社化运动中,由于受 “一大二公”极“左”路线的影响,一部分原手工业贺贺携者经营的项目转为集体企业,农村一些小型企业家庭工副业也收为公社或大队、小队经营。同时,以社办工业和手工业合作社下放企业为基础,形成大量的以公有制为特点的中小企业,直到1978年。
(3)各种类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时期 (1980年至今)。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起对外开放,以东部沿海地区为重点,从东到西、从沿海向内陆逐步推进,到90年代前5年,已经基本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沿长江地区—内陆中心城市—沿边地区,包括不同开放层次,具有不同开放功能,点线面结合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总体格局。尽管发展期间经历了政策的反复,但改革开放与发展成为主旋律。中小企业经过30年的发展,已成为经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确保国民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作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
1.2.3.3 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
为促进包括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在内的所有中小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政府陆续颁布了 《中小企业促进法》和 《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我国中小企业取得了空前的发展。总体数量和工业产值均得到显著提高 (表1.5)
表1.5 工业总产值与中小企业工业数量
表1.5 工业总产值与中小企业工业数量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85~2008年)禅伏。
说明:工业生产总值按当年价格计算;1985~1997年中小企业工业数量为按规模分组的全部独立核算中小企业单位数,1998~2006年为全国国有工业企业及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的中小拍野企业。
因1996年的中小企业含义的变化,我国对中小企业工业的数量统计采用了不同的方法,可将1985~2006年中小企业数量的变化分为1985~1997年和1998~2006年两个阶段。两个阶段工业 GDP变化与中小企业工业数量变化关系如图1.1和图1.2所示。
图1.1 1985~1997年工业 GDP及中小企业工业数量关系图
图1.1 1985~1997年工业 GDP及中小企业工业数量关系图
图1.2 1998~2006年工业 GDP及中小企业工业数量关系图
图1.2 1998~2006年工业 GDP及中小企业工业数量关系图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相关资料,截至2007年年底,我国中小企业已经达到4200多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以上;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数量460多万户,个体经营户3800万户。中小企业所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总额的60%,上交的税收已经超过总额的一半。据测算我国城镇就业的75%~80%是在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的绝大多数都属中小企业),近几年有1.3亿农民工在城市就业,这些就业岗位绝大部分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统计数据显示,有66%的新技术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创造,80%的新产品是由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生产出来的。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表1.6,图1.3)。
表1.6 2001~2006年我国中小工业企业的发展状况
表1.6 2001~2006年我国中小工业企业的发展状况
续表
续表
资料来源:我国企业评价协会、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司、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经济部、民建中央委员会社会服务部、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进行的 《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研究》及 《中国统计年鉴》。
图1.3 2001~2006年我国中小企业工业发展趋势
图1.3 2001~2006年我国中小企业工业发展趋势
1.2.3.4 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模式
(1)专一模式。专一模式 (李大元等,2006)就是企业集中资源于某一项自身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或服务,即集中人财物,选准突破口,赢得市场,这是由中小企业特点决定的。中小企业自身规模小、资源有限,很难进行多元化投资以分散风险。无数事实证明,多元化对中小企业而言是陷阱而不是馅饼。将本身不太丰富的有限资源进行再分割,结果定将力不从心,顾此失彼。而进行专一化经营,提高专业化程度,更专心于某一细分顾客群,对该顾客群的需求特点、购买方式等进行更深入的研究,能更好地为之服务。同时,由于经营的产品与服务单一,企业组织结构更加简单,管理更加方便,资源更加集中,更有利于提高技术,进而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美国国民罐头公司就通过专一模式取得成功。该公司通过精心选择目标市场卖掉一些无关业务,专注生产罐头。专业化经营使他们的技术获得提高,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也稳步上升,10年内资产由1.8亿美元增长到10亿美元。杭州万向节厂也是采取这一经营模式摆脱困境走向成功的。当然,专一模式也有不可避免的缺陷。目标市场的选择是企业的方向性问题,是企业成败的关键与首要问题。因为专一模式过分依赖某种产品或技术所带来的某一顾客群,如果需求下降、竞争者大规模进入等因素导致市场剧烈波动,这些企业就会受到严重的生存威胁。因而企业在采取这一模式时一定要精心选择市场。一旦选定目标市场,进行某一方面产品或服务的生产,企业的资源就不能再用于其他途径。因而中小企业要系统分析顾客需求特点、自身能力与资源状况、市场竞争强度及竞争对手状况,选取容易建立自身竞争优势的目标市场并进行集中经营。
(2)特色模式。特色模式即企业根据自身特点,推出与众不同但符合顾客需要的产品或服务。特色模式实施的两个基本要求:一是有足够的市场,即消费群体;二是价值足够大,大众化的产品如食盐等,价值太小,特意追求特色会得不偿失。特色模式在经营方面,重在特,即差异化,标新立异,想人之所未想,做人之所未做。中小企业在行业内不过是追随者,不可能有向行业领先者叫板的实力。然而顾客往往最多熟悉一个行业的前几个品牌,如果没有特别的方法与措施,中小企业很难吸引并且留住顾客。然而,顾客是企业的利润源,企业必须想办法让顾客购买自己的产品或服务。特色模式就是强调第一。特的是与众不同的,与众不同在顾客心目中就是第一。如果这个第一能很好地满足他们的要求,就会形成较高的顾客忠诚度并吸引新顾客的加入。如美国七喜公司就巧妙地将自己宣传为 “非可乐”,避开了与可口可乐及百事可乐的正面交锋,销量大大增加,成为全球销量第三的软饮料。
(3)联盟模式。中小企业单枪匹马往往既难以与竞争对手抗衡,又难以及时很好地满足顾客要求。于是,联盟便成了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最佳途径之一,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状况下,联盟是规避、减少风险的有效措施。联盟包括纵向或者横向的联合,纵向联盟,即与供应商、销售商的联盟;横向联盟,即与竞争对手的联盟。中小企业既可能与大公司联盟,成为大公司的卫星企业,稳定地为其提供原材料、半成品,或为其销售产品或服务,或者提供相关信息。中小企业更多的是与规模相近的企业结成联盟,进行联合采购、联合生产及联合销售。现代中小企业联盟的优势在于:首先,联盟可获得 “1+1>2”的协同效应。联盟企业由于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原有资源可发挥双倍甚至多倍的效用,只要选准联盟企业,管理得力,协同收益远远大于协同成本。其次,可以获得稳定效应。当企业结成横向或纵向的联盟后,环境变量就会大大减少,稳定性大为提高,从而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联盟经营模式也有其天生的缺陷。首先要注意的是符合市场规律联盟。联盟不是拉郎配,是有条件的、有基础的,即为对方所有的、占优势的资源并不为我所有,从而才有联盟的需求。现阶段,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信用体制尚未建立,企业失信现象还大量存在,联盟协议可能并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企业必须对此有足够的认识与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