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唐山打人者陈继志,他触犯了哪些法律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起底唐山打人者陈继志,首先是寻衅滋事罪,其次是故意伤人罪,再者是涉黑罪,另外是非法拘禁罪,同时还存在诈骗的嫌疑。需要从以下五方面来阐述分析起底唐山打人者陈继志他具体触犯了哪些法律。
一、寻衅滋事罪
首先是寻衅滋事罪,对于唐山主要的打人者陈继志而言他因燃如为在吃烧烤的时候主动骚扰对应的受害者女子,并且主动挑衅对方想要故意挑起事端,所以才会有当时被害者女子被一群人围攻的情况。
二、故意伤人罪
其次是唐山烧烤店打人者陈继志趁着对应的酒精麻痹加上自身的不良恶心的情况主动殴打对应的女子,并且使得对应的女子多处受伤,内脏破损,这是非档贺常不公平的对于受害者女子而言,因为他什么都没做。
三、涉黑罪
再者是涉黑罪,对于陈继志而言他曾经是一个黑社会团伙的成员,有过在澳门赌场当叠码仔的经历,这让他身上比很多人多了一份凶狠狠的锐气,这也为他后续犯罪买下了很多的伏笔。
四、非法拘行段派禁罪
另外是非法拘禁罪,对于陈继志而言他曾经将对应的一个有着债务纠纷的人非法拘禁在一所民宅,并且暴力殴打对应的受害者,还将对应的受害者关到车辆后备箱,使得受害者受了很多的非法伤害,并且那个时候陈继志还准备把对应的受害者活埋,但是受害者后续沟通过拿走对应车钥匙逃脱了对应的非法拘禁。
五、存在诈骗的嫌疑
曾经有一个受害者被陈继志连续殴打并且关押到一个小黑屋,并且后续通过各种方式诱骗对应的受害者和解,并且给其50万,但是后续没有兑现承诺。
对于陈继志等人应该做到的惩罚注意事项:
应该让其付出对应的法律代价,让其深刻地意识到自身的错误,并且不给这群施暴者任何缓刑或者减刑的机会,这样子才可以还社会一个相应的公道,毕竟这起事情已经引起了社会强烈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