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三大焦点解析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劳荣枝案属于系列案件,犯罪模式具有典型性。
据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至1999年间,二人共谋并分工,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镇大,物色作案对象;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等4个城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4起。和该案类似的犯罪模式,在司法实践中曾出现过。
“本案属于系列案件,因此针对犯罪模式的分析,有助于认定犯罪动机、手段和行为规律,并且建立具体个案之御枯竖间的关联。”刘静坤认为,公诉机关总结的犯罪模式有助于整理案件事实,判断案件性质,并在一定程度上强化系列案件的证明。不过,对于被告人劳荣枝被指控的具体个案,仍然要基于相关的证据材料加以证明。
在吴允锋看来,这类犯罪呈现出以下四点典型败返特征:
第一,被害人是经过物色挑选的,因此既有随机性,又有一定的选择性。
第二,共犯之间存在分工协作性,一人通过诱骗的方式,配合其他共犯人进一步实施犯罪。
第三,犯罪行为具有严重危害性,在实施绑架、抢劫后依然杀人灭口,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危害巨大。
第四,犯罪行为的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为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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