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税务筹划?具体有哪些内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税务筹划又称“合理节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规定的许可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察碰宏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减轻企业税负,取得企业节税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比如可以通过巧签投资合同享受节税收益,投资方式一般有货币、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几种方式,我们针对固定资产来做两种不同方案。
方案一:机器设备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房屋作为其他收入。按照这种方案,企业以设备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参与合资企业利润分配,同时承担风险,不征收相关税金和附加。
但把房屋直接作价卖给另一企业,作为新企业的负债,不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视为同房屋转让,需要解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契税(根据现行政策,企业以设备作为投资,应视同销售要征收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方案二:房屋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机器设备作为其他收入。房屋、建筑物作为注册资本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
这样说大家可能不太理解,那举个通俗的例子吧。
张老板采用方案一,以现有设备和房产与一个外商合资成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以设备1000万元(账面价格1200万元)和房产1000万元作投入,并且注册资本及其他投入均为1000万元。
张老板负担的具体税款为:营业税=1000×5%=50万元;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0×(7%+3%)=5万元;契税=1000×3%=30万元,也就是说张老板总共需要缴纳85万元。
张老板如果采取方案二,只需要缴纳契税=1000×3%=30万元。两个方案相比,仅仅是改变了几个字的先后顺序,最终张老板就省下55万元。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 由于在合同中规定核算方式不同,同样的分阶段投资,取得同样的利润,但税后净利润却相差很远。
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可以不征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只需征契税。同时,税法又规定,企业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售价不超过原值的,不征增值税。
再比如,建筑行业因雇工人、买砂石这些没办法取得成本票,导致企业利润虚高,要多交很多企业所得税,只能冒着风险虚开发票。
企业吵行把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直接作价给另一企业,视同转让固定资产,且其售价一般达不到设备原价。因此,按政策规定可以不征增值税。
其实,建筑公司缺成本票是可以做到合理合规解决的。
首先关于砂石的问题,如果砂石是由个人销售,那可以让对方去税务局代开发票,这样就只需要交1%的增值税和1.5%的个税。
再说劳务分包给包工头的话,可以让包工头去注册一个个体工商户,以个体工商户来给企业开具工程服务类的发票,败册年度开票500万以内,增值税只要1%,个税只要0.5%。
最后,你还可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建筑企业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享受核定征收,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开票额的10%,再根据五级累进制计算出个税在0.5%-2.19%之间,无企业所得税,可以很大程度上减轻税负,还可以解决缺成本票的问题。
所以想要降低企业税负,要先了解各种税收政策,咨询专业人士,然后优选一个方案来执行,比如在做营销活动的时候,送的东西不同交的税也不同,有些需要交税有些不需要。
简单来说,税务筹划就是帮企业合规避税,减少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