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斯拉夫分为几个国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前南斯拉夫分成七个国家,分别为:马其明衫顿、塞尔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黑山。
前南斯拉夫分成七个国家,马其顿、塞尔维亚、波斯尼陪槐培亚和黑塞哥维那、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黑山等六个受联合国承认的国家,以及只得到部分国家承认的科索沃。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由马其顿社会主义共和国、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社会主义共和国、克罗地亚社会主义共和国。
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由马其顿社会主义共和国、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社会主义共和国、克罗地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斯洛文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黑山社会主义共和国6个社会主义共和国所组成的共和国,首都为贝尔格莱德。
前南斯拉夫民族:
南斯拉夫民族中有着“穆斯林人”和“南斯拉夫人”两种特殊的民族,在联邦立国初期并未有“穆斯林人”的类别,也没有“波斯尼亚人”这样的称呼,“波斯尼亚”仅作国籍而非民族,这些人仅能自称塞尔维亚人或克罗地亚人,芦唯他们到了1963年才有了新的称呼:“穆斯林民族单位”。
而到了1973年时才有了“穆斯林人”此一称呼,同时国家也才承认其为第六个主体民族,而波黑共和国脱离了南联邦后,穆斯林人才被改称“波斯尼亚人”,为非信仰回教的波斯尼亚人所接受。南斯拉夫人则为南国内自称属南斯拉夫,而非任何单一民族的群众,或可说是对国家的认同超越种族意识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