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里中间名是什么意思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间名是指一些民族的人姓名中首尾字之间的字,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单词。或称为“第二予名”(the second given name)、“第三予名”等。在美国和加拿大,名字中通常只包含一个中间名,在书写(特别是签名)时经常缩写(“中间名缩写”)。
例如将James Robert Smith写成James R. Smith,甚至直接省略为James Smith。在其他英语国家人们经常会有多个予名,尽管他们的第一予名会更为熟知。而在其他的一些国家,“中间名”这一词汇仅仅是指那些本身位置上在最后,但却不是其姓氏的一部分的名字(例如一个人可以以他母亲的婚前姓作为中间名)。
在美国,中间名首字母或宗教首字带谨母可以用于代替中间名,即使这个名字并没有印在出生证明上。这种方式有时被用于在身份档案、护照、驾驶执照、社会安全卡、大学毕业证和正式文件中代替中间名。
这一形式的例子包括George W. Bush、 John D. Rockefeller。当一个人没有中间名的时候,缩写“NMN”(no middle name,无中间名)或者“NMI”(no middle initial,无中间首字母)有时被用于填写正式文件之中要求写中间名或其首字母的地方。这对于那些用第一个予名作为中间名的人也是一样的。
英语国家:
父母同时选定小孩的第一予名和中间名,而那些经常用作的名字同样也被经常用作中间名。由于传统因素或为了表达敬意,亲戚或其他父母崇拜的人的第一予名经常被用作孩子中间名。中间名的其他用途包括为孩子取一些不便于成为孩子的第一予名的名字,比如这个名字会成为孩子的社会负担。
有时为了表示对于亲人的尊敬,姓氏也用于作为中间名。特别是在南美,用母亲的婚前姓作为中间蠢哗基名是很常见的。 孩子的中间名有时候会是父母中一人的第一予名或中间名。 在美国,给一个男婴取和他父亲一样的予名是很常见的,此时会以中间名区分他们。
一个叫做Mary的女人经常会被用她的中间名称呼(或被称为Marie),因为Mary这个名字实在太多人使用。在美国南方,有时会以“第一予名+中间名”的方式称呼亲近的人,如“Mary Anne”或“John Michael”。
中间名通常不会在日常生活中被使用。然而,有些中间名更为熟知的人可能会将他们的第一予名缩写成首字母。(例如F. Scott Fitzgerald和W. Somerset Maugham)。有些人压根就不使用第一予名(例如Paul McCartney,他的第一予名是James)。
在少数情况下,一个人也许会拥有一个尽包含一个字母的中间名,而并不具体代表任何意义芦虚。(例如美国总统杜鲁门Harry S. Truman)这种习俗在阿米什人中较常见,他们通常使用母亲的婚前姓的首字母作为子女的唯一中间名。因而,Sarah Miller的子女将会使用中间名[M.]。把中间名缩写成首字母的习俗在英国比较少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