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抵押转正式抵押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预售商品房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候必须办理预售抵押登记,这时候开发商承担亏腔连带担保责任。房屋交付使用后办理每户的房产证,按揭的需办理他项权证抵押到银行。同时,开发商解除连带担保责任。这个过程就是预抵押转现楼抵押或持证抵押。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粗棚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拓展资料:预抵押和正式抵押的区别在于预抵押只是对被抵押的房产进行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该房产行使权力。仅是被抵押的预备状态,实质上没有形成抵押权。而正式抵押就是购房者与房管局正式签订抵押登记手续,进行抵押登记,债权人会拥有抵押权,一旦不能履行债务,那么抵押的财产就会被行使抵押权力。1、从责任来说,预抵押是预售商品房办理抵押贷款,这个时候开发商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而等到房屋交付之后,用户要按揭的自行去银行办理他项权证抵押,这个时候开发商解除连带责任。2、从权利来说,借款人与开发商、与银行签订合同后,预抵押在房管局同时生成登记,会排斥第三人对房产行使权利;而正式抵押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销凳衫债权人可以对房产进行拍卖。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概念预购商品房,也称“楼花”,是指尚未竣工交付的商品房,是一种特殊的期货。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因此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就要办理预抵押登记。这里面主要体现了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对银行债权的一种保证。期房备案登记的概念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商品房称为期房。而确认这种买卖关系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期房备案,即在房屋所在的房产管理部门就买卖行为的标的物--期房进行备案登记,以确认该标的物的权属,同一标的物只能进行一次备案登记,这样就避免了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欺诈行为,能比较有效的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当然,不排除在个别地方出现官商勾结的情况,将已经备案的商品房卖给多人的情况,如果确实发生了这种情况,购房者可以依法追究开发商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期房备案登记界定的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买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