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4用15号中共中央为了彻底禁绝烟毒 发出了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共中央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
一、首先集中解决贩毒问题。贩卖毒品、贩卖金银、走私三者虽互相牵涉,又往往同时暴露,但以毒品流行对于国家的损失最大,对于人民的毒害最深,因此,在这次运动中应集中解决贩运毒品问题,如果同案牵涉到贩卖金银、走私问题时可并案处理。
对于与毒品无关的贩卖金银、走私案件,可按政府已公布的法令处理。对以反革命为目的的毒犯,应以反革命论处。
二、要根绝制造、贩卖毒品或包庇掩护毒犯的现象,必须依靠广人群众的觉悟程度和斗争的积极性。因此,目前正在进行“三反”、“五反”的地区,应对此问题引起重孙立即指定专人着手整理和研究现有材料,继续发现内外线索,遇有重大案件,组织专案侦察,适时破案,首先做到掌握全盘情况。
三、铁路、交通是毒贩借以偷运毒品的线路;公安、司法、税务等部门是毒贩色结收买内部人员求得包庇掩护的主要对象;边防、海关是毒品出入国境的要隘。所以这次运动应以铁道、公路、海运、河运、邮改、海关、公安(包括边防)、司法、税务等部门做为重点,在各级人民政府集中领导下,认真进行,务将一切毒犯肃清。
四、对于运动中被揭发或自动坦白的毒犯,在处理上应采取严厉惩办与改造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打击惩办少数,教育改造多数,即:制造正明者、集体大量贩卖者从严,个别少量贩卖者从宽;
主犯从严,从犯从宽,惯犯从严,偶犯从宽;拒不坦白者从严,彻底坦白者从宽;今后从严,过去从宽。打击的重点放在集体大量的制毒、贩毒犯与严重违法的工作人员。
五、关于种毒问题,目前主要发生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应在今后工作中逐步解决。内地的种毒问题,必须检查禁止,在这次反毒运动中,如不能同时解枯清誉决,则可在运动结束后,另行处理。
扩展资料
在这次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运动中,从铁路、航运、邮政、公安、司法、税务等部门,并从很多地区,暴露出为数甚多的国家机关内部人员包庇或勾结奸商、毒贩、流氓、甚或反革命分子贩运毒品、金银、私货的各种罪恶活动,在若干部队工作人员中亦有发现。
这些罪恶活动给予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是很惊人的。这是旧的中国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污毒,全国解放以后在很多地区虽曾有所减少,但就总的情况看来,问题依然严重存在。为了根除这种旧社会的恶劣遗毒,在全国范围内有没段重点地大张旗鼓地发动一次群众性的运动,来一次集中的彻底的扫除,是十分需要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中共中央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