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知乎上很多人对 Kindle 十分的称赞或者偏好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目前在使用的是Kindle Touch,购于2012年7月份。非常喜欢Kindle Paperwhite(因为没有床头灯,Kindle配套的LED灯要二十刀总觉得很贵)。前天看到新西兰这边一家电子产品店的广告,二月中旬Paperwhite就要到货了。虽然是穷学生一个,但Kindle的价值确实不是它的售价可以代表的,多辛苦打几周工吧。Kindle是我出国留学后入手的第一个电子设备。当时在一家Dairy店打工,工作还算得上轻松,属于那种熬时间的工作,按小时支付工资,有客人就接待一下。但也正是这个特点让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这份工作,当做在外的第一份兼职。7,8,9,10,11,12,1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我与Kindle朝夕相处的七个月。我打工比较拼命,在上学的同时每周都要干5天左右,每天6—8个小时。以下是我这七个月的阅读书单,全部使用Kindle Touch。 《英雄志》 (中)孙晓 《隆庆天下》 (中) 孙晓 《潜规则》 (中) 吴思 《血酬定律》 (中) 吴思 《明朝那些事儿》 (中) 当年明月 《暗时间》 (中) 刘未鹏 《白夜行》 (日) 东野皮知中圭吾 《嫌疑人x的献身》 (日) 东野圭吾 《恶意》 (日) 东野圭吾 《黄金时代》 (中) 王小波 《万历十五年》 (美) 黄仁宇 《中国大历史》(美) 黄仁宇 《资本主义与21世纪》(美) 黄仁宇 《娱乐至死》 (美) 尼尔波兹曼 《传习录》 (明) 王阳明 《菊与刀》 (美) 本尼迪克特 《红楼梦》 (清) 曹雪芹&高鹗 《昆仑》 (中) 凤歌 《沉思录》 (古罗马) 奥勒留 《悟空传》 (中) 今何在 《论语译注》 (中) 孔子——杨伯峻 《西方哲学史》 (英) 罗素 《沉默的大多数》 (中) 王小波 《上帝掷骰子吗——量子物理史话》 (中) 曹天元 《白马啸西风》 (中) 金庸 《平凡的世界》 (中) 路遥 《早晨从中午开始》 (中) 路遥 《人生》 (中) 路遥 《丑陋的中国人》 (中) 伯杨 《邓小平时代》 (美) 傅高义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中) 钱穆 负责任地讲,这些书几乎为我重建了一个世界,而他们的载体是:Kindle每一个热爱文字的人都应该感谢印刷术,因为是它让这些人类精华得以流传后世。在Kindle之前,我们以纸张为智慧的载体。每每阅读完一本直达自己内心深处的书后都会将书捧在手中婆娑许久,我知道我不仅爱上了书中的智慧,也爱上了这叠钉在一起的纸。对于书如此,Kindle亦然,所以我称赞她。优越感:指显示蔑视或自负的性质或状态,是一种自我意识。(百度百科)所以说如果我们谈到优越感,就必须清楚它其实是一种自我意识。因此,题主所提到的“知乎上的很多人使用Kindle有一种优越感”其实是一个伪问题。我们作为个人,可能且仅可能知道的,是自己对于某个事情有没有优越感。至于别人对于这件事情有没有优越感,我们是不可能知道的。所以与其说我们认为他人对于某件事情有优越感,不如承认我们自己对于这件事情有自卑感。而自卑感的来源有二。1. 题主问题中所提到的拜物崇拜;2. 对于知识的“自卑感”。第一个似乎很好解猛察释,我们来假设一个场景。一个人在拥挤的北京地铁10号线上手拿国产电纸书阅读器。拿在手里略略有些大,外形也不是很好看。读了5分钟后翻页键不太好用,于是1秒钟内猛击此键数次并发出了巨大的响声,引得众人侧目。然后一不小心用力过猛摔在了地上,慌忙捡起后发现原本就不太漂亮的外边框磕掉了几块漆,机器也已经自动关机了。重启后机器已经完全不记得主人刚才读到了哪本书的哪一页,愣愣得像一个陌生人。机主拼命点翻页键,2分钟后终于翻到了刚才读到的那一页。然后竟然黑屏了!当然,这次并不是因为什么技术原因,而是机器确实没电了……以上的内容固然有一些夸张的成分,但下面的几句话却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打工店的老板,Marketing专业硕士,读书爱好者,原来使用一国产阅读器。后来看了我在用Kindle看书,自己拿去体燃山验了一会儿后毅然换了一个Kindle,而且说把手里的Kindle 4玩熟练了就去买个Kindle DX。相比于其他电子阅读器,Kindle自然有一定的“拜物崇拜”,因为它确实比很多竞争对手要美观、方便。但不同于Apple产品的是,国内对于Apple产品的崇拜更多的是一种人为的环境因素。IPhone和IPad已经成为了一把衡量一个人收入水平甚至社会地位的标尺,所以Apple系列所承载的崇拜,才是真是的拜物崇拜,也就是对物质、金钱、资本的崇拜。而Kindle不是,人们对于Kindle的“崇拜”,更多的是来自对于知识的自卑,也就是上文中自卑感的第二个来源。评价一个产品,要先抛开一切人文因素,从纯技术层面进行分析。这个产品的视觉设计是否出色?这个产品的功能是否易学易用?然后,就要将产品带入现实社会,看其是否可以符合现代社会发展潮流中的任何一支。而毫无疑问,IPhone在国内的火爆正是符合了现在中国社会在改革开放三十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部分人还未富起来的这个最大趋势。当某些概念还未被创造出来之前,人们需要用一个物品来代表他们想要表达的想法。那么Kindle又代表了什么呢?经济发展起来了,人们解决了基本的生存需求,那么下一个将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精神层次上的需求。而求知与探索,正是人类永恒的精神食粮。所以Kindle所代表的,就是人类对于知识和智慧的追求。现在这个追求还仅仅属于那些不仅先富了起来,而且还对于自己的精神世界有更高要求的人,所以Kindle也并未像IPhone一样变得妇孺皆知。你和刚刚吃饱饭的乡下人谈Kindle,那是徒劳。你和刚刚洗完桑拿的土大款谈Kindle,也是徒劳。对于知识和智慧的“自卑”,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人们能够在这种自卑中形成对知识的崇拜,然后不断地读书充实自己,也不失为一件好事。至于营销方式,我相信一个伟大的产品是不需要大面积疯狂营销的,它需要的仅仅是发布这款产品,种下这颗种子,剩下的就留待消费者和时间去检验好了。似乎IPhone没有像山寨手机那样做“998,只要998”的电视广告。Kindle也一样。亚马逊在业界的影响力不亚于苹果,贝索斯在发布会上宣布了Kindle的发布,这就是Kindle最大的营销了。从一个普通消费者的方面来讲,我开始提到的电子产品商店每周的宣传页上总有一页是留给Kindle的。最后,我想再描述一个场景,一句话。阳光灿烂的下午,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太太坐在自家的草坪前,左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右手端着一杯仍冒着热气的咖啡。这样的场景在国外随处可见,而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Kindle不需要做大面积粗放式营销的根本原因吧。亚马逊只需要让人们相信,Kindle并不比他们手中的实体书差就行了。而在国内,我们需要先把实体书塞到人们手上。任重而道远,与诸君共勉。Copyright © 魏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