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受理的案件问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首先,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分为两种,斗清卖一是咨询管辖权,另一是诉讼管辖权,我想你问的应该是诉讼管辖权,针对国家之间的争端进行裁判。很少有人问具体类型是什么,建议你查找一下历年案例(有书籍出售的),1946年运作至今,案例并不是多到数不过来的。需要提醒的是,国际法院需与专门法院区别开来,比如海洋法庭、人权法庭,甚至是二战后的军事法庭。由此空逗,国际法院的案件大部分是涉及到国家之间领土和划界争端的,尤以岛屿主权归属为最。也有部分是针对国际公约的履行的,比如这两年澳大利亚诉日本的案子,是关于捕鲸公约的正誉。我说的并不全面,一时之间,若要总结每个类型的经典案例,太不可能了,抱歉。其次,国际法院的裁决效力问题,最终裁决是由法律效力的,但是这个效力来源于国家,是争端当事国自愿提交国际法院处理产生的,鉴于约定必须遵守原则及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对裁决应接受。接受归接受,执行上就比较困难了。因为国家之上并不存在一个更高级别的部门,没有凌驾于国家主权之上的力量,也就没有力量能够对国家强制执行了。一家之言,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建议到图书馆或书店查阅具体资料。 附国际法院网站如下:http://www.icj-cij.org/homepage/index.php。其中文网站也有,但是资料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