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哪三级?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国法院系统分为四级: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只有一个;
高级人民法院: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个;
中级人民法院:每个地级市有一个,直辖市型宏有多个包括海事法院,铁路法院;
基层轿裂人民法院:每个县级单位有一个。
法院院长相当于同级别的政府首长的副职,如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相当于副部级,中级人民法院相当于副厅级。
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卜帆册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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