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处分包括什么?(多选)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选A行政处分和D刑事处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燃者,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九条,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
第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或严重警告;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二)撤销党内职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岁段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
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乎凯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