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家月花10万请带货,3月卖690元,是否有权要求退还服务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有这么个事:重庆某供应链有限公司与重庆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直播年度合作协议》,双方约定该供应链有限公司每月支付10万元佣金,聘请该传媒公司在某音、某手等直播平台,推广销售它们的产品。按说,这种模式很普遍,现亏迹大在好些个网红都在干这样的事情。但是双方合同签订后三个月,该传媒公司直播带货的真实销售额仅为690.88元。
这就有些不可思议了!10万和690,这个差额实在是太大了。那么,甲方也就是某供应链有限公司有权要求直播销竖带货的传媒公司退还服务费吗?
我觉得甲方肯定是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服务费,甚至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但至于这个要求能不能得到满足,就要看双方具体州慧的合同是怎么签订的了。 但我想,只要这家供应链公司脑子没坏,10万块钱付出去,肯定是对销售额有要求的,不可能什么都不管。实际上,我们看到题目中,只付了一个月的费用,统计的却是3个月的销售额,明显甲方已经在其中去除了刷单退货之类的虚假交易部分。
对乙方来说,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揽瓷器活,既然敢收人家10万一个月,对自己的带货能力应该有起码的判断才行。假如这件产品有10%的利润,最起码要有100万的真实销售额,甲方才算是保本啊!自己公司那几位所谓的网红,能不能带出去100万以上的货,自己能没点数吗?
当然,甲方在委托之前,也应该对乙方的运营能力、粉丝数量、既往案例等进行深入分析,否则,就算能要回这10万块的佣金,时间也耽误掉了啊,这个损失对方又不会承担。
据悉,这个故事中,甲方将乙方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基于法律和事实,判乙方也就是这家文化传媒公司退回10万块的佣金,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