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局的上一级行政领导单位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工作相关,对这个问题还是有一定的发言权的。首先要明确,行政部门使用的就是行政编制,和股室名称无关。19年机构改革,对应上级机构名称,很多县的农业局、农委都更名为农业农村局。从机构性质上来说,农业农村局是政府组成部门,是行政机关。这次改革,各党委、政府机关使用行政编制数量和领导职数都在部门“三定”中做出了明确规定。执法股是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内设机构一般是根据业务性质和机关总行政编制数划分设立,也会根据业务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其他答案中由执法职责推断这个岗位使用参公编制的,以及由事业人员担任股长推断使用事业或参公编制的,这两种判断方法是不对的。首先,行政部门按规定是不可以使用参公编制的,这个叫“混编”。机构改革前,就算县里的农业农村局前身是个参公单位,使用的是参公编制,一旦在改革中确定是行政部门,就不能以参公编制招录新人,要一律以行政编制招考。当然,机构改革后,你们地方的农业农村局依旧不是行政部门的除外。坐标山西,其他地方的情况真心不知道。其次,有答主知道行政部门股室股长由事业人员担任的,所以认为该岗位是参公(事业)编制。这里我们先要明确,这是一种违规行为。但县级行政部门跟大一部分都面临着人数少,人员结构老化的情况,只得让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干着行政部门公务员的活,编制管理部门也很为难。对于这些人来说,股长只是一个好听的名称,不会因为你是股长就让你从财政拨款的事业编制转变为行政编制。另外,事业人员使用的编制是下属事业单位核定的编制,不是行政局的编制。再说一下执法队。农业执法队前几年是作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或者参公单位设立的扰扒,是独立的单位,使用的编制会单独核定,至于编制性质,各地有各地的情况。和上面事业单位人员一样,使用的编制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编制不在一个池子里。农业是这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中央确定的五个领御派域之一。按照“局队合一”的要求,之前事业或者参公性质的执法队承担的执法职责这次统一都要回归在行政局里。也就是说,局就是执法队,只有公务员才有执法权。局里设置执法股专门负责执法业务,新招录的也是公务员,和之镇李贺前事业或参公的执法队没有任何关系。至于执法工作现在到底谁在干,先前的执法队如何过渡,这不是你考虑的问题。最后,公务员招考职位表中的参公单位一般是要在后面标注个(参照管理)的,题主要相信人社部门的严谨性。所以,题主要是再纠结就打电话问问当地的编办、人社部门,不要看下面乱七八糟的分析,很多体制内工作的人也不一定跟你解释清楚。我这不是也没听过机构改革后一个县里的农业农村局还是个参公单位的情况,所以才不敢百分之百保证是行政编制的嘛。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