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物业回应将业主标注为“刁民”,这种物业应该收到怎样的处罚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长沙一业务将业主备注为唯带旁“刁民”引发热议,物业回应称是备注是之前离职人员写得。物业这种行为于情于法都是不允许的,物业将业主备注为“刁民”,已经对业主的名誉权、姓名权以及荣指橡誉权形成侵害。按照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行消物业的行为已经对业主形成侵权,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赔偿业主相应的损失。另外,物业还应当登门道歉,并杜绝以后发生此类行为,还业主一个清白。
根据网上流传的图片来看,湖南长沙涉事小区物业将业主备注为“刁民”,还有的业主被备注“喜欢吵事”“群内负面言论”等,让很多中招的业主气愤不已,简直就是花钱找气受。据业主表示,当时是物业一位工作人员将表格误发在群里,业主们这才明白物业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事情曝光后,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事是前任管家所为,不是公司行为,已经一户户进行道歉了。
虽然物业已经登门道歉,但是物业的行为已经涉及到法律问题,业主完成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让物业得到应有的惩罚。根据《侵权责任法》 相关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物业将业主称呼为刁民已经侵害了业主的人格权,虽然物业称是前员工所为,但是物业还是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民法典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业主可以将物业起诉至法院要求进行赔偿。、
物业本来是服务于业主的单位,但是现在很多物业根本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很多业主被物业进行内部各种分类化标注的特殊管理,这种做法让业主寒心,也让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