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步骤 1、招标人2、确定招标方式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至下一步发放预审文件不少于四个工作日)。指定媒体: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投标网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核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至第10步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最短不得低于二十日)7、踏勘现场8、答改孙宽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七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凯则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答疑形式向所有投标人进行解答)9、编制投标文件10、送达与签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至送达投标文件此时间段由招标文件具体规定)11、开标12、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委会完成评标后十五 日内,招标人确定中标人)13、确定中标人(七日内发中标通知书)14、中标结果公示15、发出中标通知书(至下一步订立合同应不超过三十日)16、签署合同(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17、招标工作书面备案(书面报告应在确定中标人后十五日内完成)招投标程序建设工程投标工作流程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项目审批手续;二、编制招标文件;三、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四、采取资格预审的,按有关规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五、发售招标文件;六、根据需要,组织现场踏勘;七、应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八、接受投标文件;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接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十、组建评标委员会;十一、开标;十二、评标;十三、定标;十四、发中标通知书;十五、返还投标保证金;十六、应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十七、签订合同;十八、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