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图书馆的服务指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通借通还 服务内容:读者可以在瑶湖-青山湖校区任意馆借阅、归还其它校区馆的图书。 办理对象:持有效借阅证件(瑶湖校区校园卡或青山湖校区借书证)的全校学生读者。 办理地点:瑶湖校区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青山湖校区二楼东头咨询处。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行政班时间。 委托借阅 服务内容:读者可向携铅图书馆提出借阅申请,借阅本地无馆藏或已借出,而异地馆该书呈“可借”、“在馆”状态的图书。 办理程序(附流程图)
(1)读者持有效证件到办理地点所设的自助检索机上查找到自己所要借的书,其中文学艺术类书籍暂不列入委托借阅之列;
(2)在确定此书的状态为“可借”、“在馆”时,读者按机器提示填写委托借阅申请单;
(3)申请提交成功后,图书馆将在三个工作日(不含周六、日及节假日)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指掘反馈读者;
(4)读者收到信息反馈,或了解未能找到其所订书的详细信息,或到就近馆办理借阅取书。 委托额度 读者委托数量暂定为一本,借期满后同样可以自助续借一次,还书时既可以在原借书处归还,也可以唯隐核到此书归属地馆归还。 违约处理 读者预约的图书在预约书架上统一存放5个工作日,如超过5个工作日未来取书视为读者主动放弃本次预约,图书馆删除预约记录,记读者一次预借违约,同时酌情停止对其提供委托借阅服务。 办理委托借阅时间:图书馆非闭馆时间。 通借通还和委托借阅的借阅规定与图书馆日常服务规则保持一致;本通知解释权在校图书馆,未尽事宜请向图书馆咨询。 借阅规定 本院教职工、研究生和各类学生,凭本人一卡通借书,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和冒借,青山湖区图书馆读者凭借书证借书。违者收缴借书证,停止借书一个月,并罚款5元。 借阅期限:本科生一次可借书五册,外借期限为三十天;校教职工、研究生一次可借图书十册,外借期限为六十天,本专业的图书属教学科研需要,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在上次图书未到期前来办理续借手续,所借图书如遇特殊情况,本馆有权随时调回。 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入室,先登记,带好代书板,并请正确使用代书板,自由取阅。 入库查找图书资料时,除纸、笔和笔记本外,不得携包等物品入内。 读者必须精心爱护保管所借图书,不得卷折、撕毁或污损,不得在书上涂画、圈点,如有损失、污损、缺页等情况,以赔原书为原则,实在买不到原书,视实际情况赔款。 借出的书,不论是否到期,如遇特殊需要,我馆有权随时催还,不归还者按逾期处理。 借书证、借阅证要妥善保管,丢失需补办证件后方可借书。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挂失,丢证被冒借,由持证者负责。 阅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高声谈笑,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纸屑,室内严禁吃东西。 人文社科图书区理工科图书区样本书与外文书库区类号库区类号库区类号库区A、B、C、F二楼南二2201T、U、V、X二楼南三
4201 A、C、D、E、F、G、J、Z三楼南二
2301 D、E、K、Z 二楼北一
1202 N、O、P、Q、R、S二楼北三4202B、H、I、K三楼北二
2302 G、J二楼南一
1201 外文各类图书三楼南三
4301 各类工具书及索引,四库全书等三楼北一
1302 H 、I二楼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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