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公社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背景:
1、1870年法国在普法战争中战败,法兰西第二帝国垮台。
2、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对外屈膝投降,对内准备镇压巴黎人民。
二、政权性质:
是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的雏形。
三、主要措施:
1、政权建设方面:废除旧军队、旧警察,取消资产阶级的法庭和议会,代之以国民自卫军,以公社委员会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下设若干委员会,掌管国家的立法、司法和行政大权。
2、社会经济方面:没收逃亡资本家的工厂,由工人合作社管理;公社的公职人员由民主选举产生,而且他们的薪金最高不能超过工人的最高年金6000法郎,工人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
四、结果:
1871年5月,巴黎公社失败。
五、原因:
从主观上看,是公社领导人的某些失误造成的,说明法国工人阶级还不够成熟,如:缺乏统一的军事指挥,未建立工农联盟、没有形成权威的领导核心等。
从根本原因看,是当时法国资本主义还处在上升时期,还代表着历史发展的主流。这次革命的发生,并不是由于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阻碍了经济基础的演变的结果。
而“不过是在特殊条件下的一个城市的起义,而且公社中的大多数人根本不是社会主义者,也不可能是社会主义者。”
六、意义:
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一次伟大尝试,是无产阶级革命史上的一个光辉节点。它的实践,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
为国际社会知纯主义运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公社战士在搭宴咐同强大敌人战斗时表现出来的英勇不屈、视死如归的精神将永垂史册。
扩展资料:
巴黎公社是世界上无产阶级武装暴力直接夺取城市政权的第一次尝试。它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的学说,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上写下了光辉、伟大而悲壮的一页。
巴黎公社废除了以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资产阶级国会制,代之以工人的统一的自治组织。这就使公社具有依靠群众的真正民主政权的性质。
在执行委员会、军事委员会、以及内政和公安委员会中占优势的是布朗基主义者,在财政委员会以及劳工和交换委员会中占优势的是蒲鲁东主义者。
各重要机关(司法部门、造币厂、邮电局、铁路管理局等)里都派有公社的特派员。广泛的民主制和中央集权制在公社中结合起来。
因为第一国际各支部、各工团联合会、国民自卫军各团、几十个俱乐部(一般都设在已收归国有的修道院)以及许多报纸所表达的人民的心愿和渴望。
都得到公社的响应,并在公社的法令中体现出来。弗》伊列宁是这样描写公社关于建立新型国家机构的措施的。“由此可见,公社用来代替被祥竖打碎的国家机器的。
似乎‘仅仅’是更完备的民主制:取消常备军,对公职人员实行全面的选举制和撤换制。但是这个‘仅仅’,事实上意味着完全用一些原则上不同的机关来代替另一些机关。
在这里恰巧看到了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实际例子:民主制达到了一般想象的最充分最彻底的程度以后,就会由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变为无产阶级的民主制。
就会由家变为一种已经不是原来的国家的东西。”公社全部活动的目的,在于改善劳动群众、首先是工人的状况。无产阶级掌握了政权以后。
就利用它来摧毁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人剥削人的制度上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远在公社选举以前,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就制止出售典押品,准许延期交付房租。
并且为小资产阶级的利益规定了分期偿还商业债务的办法,也就是说,中央委员会作了前此不久梯也尔政府在群众的一再要求下仍然不肯作的事情。
公社继续执行这项政策并加以发展。公社取消了房客拖欠房东的9个月的租金,发给国民自卫军伤员和烈属以抚恤金,把一切期票的付款期限延长三年。
禁止面包房作夜工,颁布法令,禁止对工人课以罚金和克扣工人工资,规定把价值不超过二十法郎的典押品无偿地归还原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巴黎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