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商标案宣判结果如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5月29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中粮集团起诉大庆旭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犯“大悦城”系列商标专用权一案,做出二审判决,最终认定大庆旭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犯中粮集团“大悦城”、“JOYCITY”商标专用权事实成立,要求停用相关商标使用,并赔偿中粮集团120万元。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大悦城”商标为驰名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大庆旭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开发楼盘房产项空碰目上使用“大悦城”作乎租为项目名称,同时在建筑工程围挡、售楼处、楼盘表面、路牌、广告宣传材料上使用“大悦城”、“JOYCITY”商标。 侵犯了中粮集团的注册商标使用权,故最终判决大庆旭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大悦城”、“JOYCITY”商标的使用,并赔偿中粮集团120万元。
据了解,2010年以来,中粮集团已获准注册了“大悦城”斗顷谈、“JOYCITY”等商标。2016年,“大悦城”商标被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查阅大悦城地产2017年度业绩发布会资料,大悦城城市综合体项目已在全国12个城市获取及运营了14个大悦城项目,且在2017中国商业地产百强排名中,华润、万达、大悦城分获前三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