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的规定,什么是我国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宪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六高丛隐条规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郑山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戚厅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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