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旬阳城区11月21日晚上一辆警车撞死行人,当地警方对此有何回应?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网传旬阳城区11月21日做岩晚上,一辆警车撞死行人,驾车民警可能是在酒后开车,所以才导致出现了交通事故,次日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了通告。警方对此的说法是,11月21日21时50分,民警李明驾驶车牌号为冀1099的大众牌警车,在红绿灯等待键埋区附近和行人相撞,行人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目前正在调查当中,涉事民警当天是否存在着酒驾的现象,还需进一步调查才能证实。如果真的是因为民警酒后驾车才导致出现交通事故,希望有关部门对涉事民警进行严惩。
在平民百姓的认知当中,警察就是守护公平与正义的存在,看到警察就会给我们带来浓浓的安全感,如果警察知法犯法,明知酒后驾车是违法的事纯亮御情,却偏偏这么做了,就说明警察对于法律没有最基本的敬畏心,甚至有滥用职权的心理,众所周知,警车出现的地方,人们都会自觉闪避,让出一条道路,交警一般也不会仔细检查警车,若是涉事民警故意酒后驾车,就是知法犯法,滥用职权。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是我们现在公认的,身为人民警察,更应该懂得这个道理,酒后驾车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在法律上也是要被判刑的,现在这起案件的关注点就在于涉事民警是否饮酒,若是饮酒致人死亡,恐怕会引起广大群众的愤怒。
我的小学同学,五年前因为酒后驾车,导致两名30多岁的妇女失去了生命,被判刑五年,今年十月份刚刚出狱,如果对所有酒驾的打击力度都能这么大,相信酒后驾车的人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