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报案材料怎么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开头,填写某机关管辖权的主办案件机关的名称。
二、基本内容
1、自我介绍。
2、你所报案件的基本内容。
3、基本内容的最后一段要写上如下内容: 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结尾
写明报案人姓名(签名,捺印,公司或单位报案需加盖公章)和时间。
四、注意事项:
1、报案材料可以手写,但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也可以打印,注意打印时最好使用A4纸;
2、报案材料必须如实陈述,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足;
3、报案人报案时需要携带所写报案材料、身份证明缓数裤及相关证据;
4、报案材料送达报案机关后,需要接受报案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报案材料的第一页右上角签名。
报案材料
XXXXX公安局XXXX
我叫XXX,今年XXX岁,住XXXXX,系XXXXXXX职工。
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XX(案件事实)......
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请公安部扰简门立案侦查。
此致
报案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毕绝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