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宪法第36条第四款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什么支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猜雀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扩展资料: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政府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得到了宪法和法律的保障。
1949年9月29日全国政协槐禅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宗教铅兆尘信仰的自由权。1954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一方面要求尊重每个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对不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的错误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另一方面要求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宗教信仰自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