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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怎么办理?

2024-11-17 13:16:22 编辑:zane 浏览量:600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怎么办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准备材料:

1、准备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印制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现在已联网,需带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回原户籍地街道(乡镇)办理并在网上做提交。);

2、本人的社保卡(未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

3、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准生证)(生育服务手册),证明须一年内有效;

4、夫妻双方单位开具数世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

5、夫妻双方身份证;

6、夫妻双方结婚证;

7、在本辖区居住的证明(暂住证、租房合同等);如果本人居住在外省市,工作注册地在在本辖区要出具工作注册地在本辖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参保人员可在本市的居住地或本人单位在本市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拿到回执单(回执卡)后,到小区所属的镇及以上的“综合行政服务中心的计划生育窗口”办理即可。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怎么办理?

为方便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埠户籍职工申领生育相关待遇,进一步宴孙简化流程,市卫计委近日印发《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通知。

通知明确婚育证明出具主体为本市工作单位。如因申请人多次流动或变换单位,单位无法开具婚育证明的,可凭本人书面承诺办理。

除婚育证明可凭本人书面承诺办理外,遇到现居住地不了解情况的,应向外省市发协查,在15个工作日后协查没有反馈的,也可凭本人书面承诺为其出具在现居住薯祥肢地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

参考资料:

人民网-北京生育登记开通网上办理 流动人口可在京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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