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有何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缺陷责任期迟让和保修期的区别是:1、概念册御不同: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是工程竣工之后,承包人对该竣工工程负责保修的期限。保修期的时间在承包合同中规定;2、计算日期起始时间不同;3、保修期限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码姿局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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