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制政府的主要特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议会制政府的主要特征是:政府需要对议会负责。
其政府首脑以有别于国会领导人的权力来自议会(即国会)的支持,而这种支持通过两种途径落实:第一是国会改选后的多数议席支持,第二是行政首长赢得国会的信任投票。
因此,所属政党未能赢得国会大选的政府首长连同其内阁必须提出辞职,而未能通过国会信任投票的政府首长,连同其内阁也必须辞职。由国会重新在席位居多数的党派中协商选举产生新的首脑与内阁。
在采用这种政治体制的国家中,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并不完全分立。议会民主制一般实行于民主国家,因此存在着多个参加议会差额选举的政党。议会内阁制的政府首脑与国家元首分开。
扩展资料
一、议会制优点:
1、政府首长(首相/总理)由立法机构最大中迅政党的党魁出任,以确保政府的政策在立法机构得到支持。
2、政府全体内阁成员也是从议会议员中产生,议员执政可避免议员逐渐与实际社会脱节。
3、行政和立法机构有联系,可提高政府效率和避免政变发生。
4、称职的政府首长可以不限任期。
5、虽然任期不限,但立法机构可随时罢免不称职的政府首长,不像总统制有不能在任期届满前使其下台的缺点。
6、单次选举消耗庆派之经费比总统制少。
二、议会制缺点:
1、在议会中反对党占多数时,必然导致政府改组、倒台或议会提前解散中的一种结果,容易引发宪政危机。
2、在议会中执政党占多数时,反对党很难制衡执政党,并且反对党会因为席次过少而很容易被边缘化。
3、行政长官不固定的任期容易形成某个政党长期独裁的局面。
4、行政上很难趋向专业化,因为议员的行政专业性远不如技术官僚。
5、一旦发生政党轮替,就对政策的连贯性造成不利影响。
6、议会制比较容易形成政党冲突。
7、议会制容易形成立法部门操控行政部门的情况。
8、长远所消耗的选举经费比总统制要来得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议会誉培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