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招嫖怎么量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网上招嫖涉及的刑事犯罪罪名有四种,量刑分别如下: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
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在网络招嫖中,犯罪嫌疑人往往会通档伍过在网络上转载刊登淫秽图片、影像等吸引嫖客进入网站、增加网站点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手扰重处罚。
(二)介绍卖淫罪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在网络招嫖案中,许多嫌疑人通过网络发布招嫖信息、招嫖广告、同时,还充当嫖客与卖淫的人之间的联系,为他们嫖娼行为铺桥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第1款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组织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在一些网络招嫖案中,犯罪嫌疑人还进行了众多卖淫人员的招募、雇佣,并提供卖淫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四)协助组织卖淫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是指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如充当保缥、打手、管帐人等。对于这种新兴的在网络上进行公开宣传为组织卖淫者提供帮助、创造条件的行为也应认定为协助组织卖淫的方式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款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 第三行薯或款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