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还能三审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审结束后,劳荣枝不服,要上诉。 二审结束后,劳荣枝依旧不服。 此时,焦点来了,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也就是说二审之后就等于案件审理结束了,劳荣枝对于维持原判接受吗? 答案是劳荣枝当然不会接受,那么,经过了二审的劳荣枝还可以上诉吗?答案肯定不能。 我国人民法院目前执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度,只要经过二审定下来的判决,即终审判决,当事人便没有上诉的机会了。 不过,如果当事人对二审持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上一级监察院提起抗诉。 再审,不属于常规审批程序,与常规的一审和二审最大的区别就是,再审并不一定必须审理。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第腊拦253条规定,只有在满足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形下,才会启动再审程序,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不会启动再审。 这就是说,劳荣枝和她轮兆胡的家属如果不服二审判决,可以提起再审,因为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 但是是否真正再审,则由司法机关来决定,再审不像二审,二审只要上诉了,就必须审理。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再审? 1、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是伪猜橡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违反法律程序,管辖错误的; 8、审批组织的组成不符合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批人员没有回避的; 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是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没有参加诉讼的; 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护权利的; 11、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3、已经做出的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件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在劳荣枝提请再审期间,不影响二审法院将劳荣枝案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而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是剥夺他人生命的、最为严厉的刑罚。 因此,当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且一审、二审判决生效后,并不会被“直接枪毙”。 死刑案件需要经过复核并核准,死刑判决才会发生法律效力——这就是死刑案件中特有的死刑复核程序。死刑复核是检验死刑判决准确性程度的一道“阀门”。 法院通过不断地审核及论证,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死刑判决的准确性,保证死刑政策的严肃与谨慎、慎杀与少杀,从而提升案件质量,实现公平正义。 自古以来,人们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所形成的观念就是“杀人偿命”。 但判决应严格事实依据和法律准绳,应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对司法和民意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判断,在行为定罪过程中更应谨慎把控。 对于杀害七条人命的凶手,我们希望对其处以极刑的心态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值得尊重的,但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角度来说,应当按照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判。” 所以,无论是劳荣枝提起上诉,还是二审后表示“申诉”,都是一种挣扎罢了,但话说回来,早知有今日,又何必当初呢?犯下数宗重罪的劳荣枝,必然要为其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人总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