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四制的具体内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指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其他部门移送、下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重大事故隐患,经研究认定,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对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一章第三条的规定: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自觉 肩负起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的神圣使命,不断开创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 的新局面。2、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码码派需迟贺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3、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模含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4、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