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承诺制是什么意思?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证明事项告知旦耐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采取告知承诺制来取代证明,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证照分离’改革的必要条件。”李克强说,“这既能利企便民、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又能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是破立并举、有利长迟模远的重要模旦春改革举措。”
改革注意事项:
李克强说,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地方和部门特别是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机构来说,是个不小的考验。
李克强说:“这项改革看似动静不大,实际上既动当下利益格局,又惠长远信用建设。我们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既要敢于打破旧的不合理的条条框框,又要勇于新的建章立制。”
当天会议决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要明确适用对象。申请人不愿或无法承诺的,应按规定提交证明或办理许可。对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申请人要对承诺负责。对承诺不实的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实施失信惩戒。
以上资料参考百度百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