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是指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所在岗位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慎棚。
比如,某个业务处室的领导,他的岗位主要职责是搞好业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处室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
扩展资料
具体工作与要求举例:
(一)党委书记、发改局局长,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配孝哪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二)统计局局长,对统计局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三)培码招商局局长,对招商局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四)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五)各科室负责人,协助分管领导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责任内容
(一)党委书记、发改局局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负责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发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问题。主动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了解班子运行情况,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早提醒。
4.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推进各项决策程序化和透明化。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6.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以身作则,清正廉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7.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及时向纪检组通报我局重大事项情况,对纪检组提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回复,确保纪检组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参考资料:一岗双责制度—百度百科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岱山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