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在什么地点签订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南京条约在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汗华囇号上签署《南京条约》的。
《南京条约》(英语:Treaty of Nanking),又称《江宁条约》,大清朝廷称之为“万年和约”,是首个因对欧美国家战败而签之条约。满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大清在对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双方代表在南京静海寺谈判并在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汗华囇号上签署《南京条约》,以确切文件达成开放通商,并且大清向英国割让香港岛。
1943年,中华民闭滑轿国国民政府分别与英、美等国签订协议,废除一些不平等条约内容,例如治外法权。
《南京条约》的原件之一由英国政府保存;另一份正本原保存于中华民国外交部,现寄存位于台湾的轿肆国立故宫博物院。
扩展资料: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
(1)割让香港岛;
(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1843年7月22日、10月8日,耆英与璞鼎查又先后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和细则, 将协定关税和租界制度予以落实,并使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权益。
《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让腊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南京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