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前期实行府兵制,中央十六卫的每一卫的人数是多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唐前期,辽阔的疆域、漫长的边防线所以能够巩固,唐朝一百多年相对安定的统治秩序所以能够确立,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府兵制造成了强大的唐帝国军队。
府兵制是西魏统治者宇文泰在大统年间创置的,北周、隋、唐沿用不废,屡有更革,一直到749年宣告废止,先后维持了二百年。唐朝的府兵制改革,完成于636年。改定以后的府兵建制是中央设置十六卫,各卫设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大将军是府兵的最高军官,直接归皇帝节制。
中央十六卫督率各府,军府又相对集中在关中地区,余仿京城附近拥兵二十六万,每卫大约一万五千人左右。全国各地设置六百三十四个军府,竖简纤名为折冲府,作为府兵制的基层单位。所有军府分别划归中央的十六卫统率,每卫多则统六十府,少则统四十府。
府兵的兵士是从军府所在地选征的。按官府规定,所有二十岁至六十岁的受田人都有服兵役的义务。但又须经过挑选,不是每个适龄者都当兵。选兵的原则是:“财产相当者取身体壮的;体格相当者取家庭富的;财产和体格又相当者取家里丁男多的。”对兵丁的经济条件这样重视,咐散是由于府兵战土必须自备一部分武器、粮饷和装备。劳力少、条件差的家庭是难以负担的。
”尽管点兵重视财力,当兵的主要还是贫苦农民。 唐朝府兵担负作战成边和成卫京师双重任务。不征发时,士兵们在春夏秋季从事生产,冬季进行军事训练。有事需要征发,尚书省根据皇帝命令发下调兵的鱼符和敕书。无中央鱼符敕书擅自发兵十人以上者,处以一年以上的徒刑直至绞刑。 唐王朝对立功官兵授以勋官,赐以勋田,进行奖励,但主要还是通过均田来维系和巩固府兵制。府兵官兵是均田的主要对象,受到重视和优待。兵府较多的地方,如关中陇右、河东、河南道等,均田工作也比较认真。均田法还规定,因替朝廷打仗而流散未归的官兵,其口分田可由亲属耕种,六年后收回本人返回后,优先受田;战死者,即使子孙没有成丁,口分田也不再收回;因战伤残废者,口分田不减,士兵本人免租调,其家庭仍须承担徭役。
”尽管点兵重视财力,当兵的主要还是贫苦农民。 唐朝府兵担负作战成边和成卫京师双重任务。不征发时,士兵们在春夏秋季从事生产,冬季进行军事训练。有事需要征发,尚书省根据皇帝命令发下调兵的鱼符和敕书。无中央鱼符敕书擅自发兵十人以上者,处以一年以上的徒刑直至绞刑。 唐王朝对立功官兵授以勋官,赐以勋田,进行奖励,但主要还是通过均田来维系和巩固府兵制。
府兵官兵是均田的主要对象,受到重视和优待。兵府较多的地方,如关中陇右、河东、河南道等,均田工作也比较认真。均田法还规定,因替朝廷打仗而流散未归的官兵,其口分田可由亲属耕种,六年后收回本人返回后,优先受田;战死者,即使子孙没有成丁,口分田也不再收回;因战伤残废者,口分田不减,士兵本人免租调,其家庭仍须承担徭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