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程序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邀请招标程序如下:
1、落实招标条件。
2、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条款; 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及方法招标人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2)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经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 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20天。
3、发布投标邀请书。
(1)招标单位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 标邀请书。
(2)投标邀请书也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
(3)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漏以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祥答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4)招标人设有标的,标的必须保密。招标人应该按照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
(5)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之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天。
(6)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施工单位应于7月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说明是否愿意参加投标。
4、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后,应仔细阅读"投标须知",投标须 知是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注意和遵守的事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 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仔细 整理、核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并提供足够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
5、资格审查。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进行资格预 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审查投标人的内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谨州慧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开标
(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有工作人员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
(3)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4)《工程建设项目事实招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7、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单位编制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编制评标报告。
8、中标
《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升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还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9、签订合同
《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扩展资料:
公开招投标程序
按照招标人和投标人参与程度,可将公开招标过程粗略划分成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决标成交阶段。
1、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
招标准备阶段的工作由招标人单独完成,投标人不参与。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招标方式。
1)根据工程特点和招标人的管理能力确定发包范围;
2)依据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确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次数和每次招标的工作内容;
3)按照每次招标前准备工作迹卜的完成情况,选择合同的计价方式;
4)依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合同类型等因素的影响程度,最终确定招标方式。
(2)办理招标备案。
1)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
2)招标备案文件应说明:招标工作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代理招标等内容。获得认可后才可以开展招标工作。
(3)编制招标有关文件。
招标准备阶段应编制好招标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有关文件,保证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这些文件大致包括:招标广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资格预审和评标的方法。
2、招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该阶段从发布招标广告开始,到投标截止日期为止的时间。
(1)发布招标广告。招标广告的作用是让潜在投标人获得招标信息,以便进行项目筛选,确定是否参与竞争。
(2)资格预审。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考察该企业总体能力是否具备完成招标工作所要求的条件。公开招标时设置资格预审程序,一是保证参与投标的法人或组织在资质和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完成招标工作的要求;二是通过评审优选出综合实力较强的一批申请投标人,再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以减小评标的工作量。
(3)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通常分为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几大部分内容。
(4)现场考察。招标人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设置此程序的目的,一方面让投标人了解工程项目的现场情况、自然条件、施工条件以及周围环境条件,以便于编制投标书;另一方面也是要求投标人通过自己的实地考察确定投标的原则和策略,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他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推卸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5)解答投标人的质疑。招标人对任何一位投标人所提问题的回答,必须发送给每一位投标人保证招标的公开和公平,但不必说明问题的来源。回答函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书面解答的问题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不一致,以函件的解答为准。
3、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从开标日到签订合同这一期间称为决标成交阶段,是对各投标书进行评审比较,最终确定中标人的过程。
(1)开标。
1) 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所有投标人均应参加,并邀请项目建设有关部门代表出席。
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所有在投标致函中提出的附加条件、补充声明、优惠条件、替代方案等均应宣读,如果有标底也应公布。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3)开标后,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更改投标书的内容和报价,也不允许再增加优惠条件。投标书经启封后不得再更改招标文件中说明的评标、定标办法。
(2)评标。
评标是对各投标书优劣的比较,以便最终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大型工程项目的评标通常分成初评和详评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评。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审查各投标书是否为响应性投标,确定投标书的有效性。投标书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即视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存在重大偏差,应于淘汰。
a.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b.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c. 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
d.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e. 投标文件记载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f.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g.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h. 对于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详评。
详评通常分为两个步骤进行:首先对各投标书进行技术和商务方面的审查,评定其合理性,以及若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在履行过程中可能给招标人带来的风险。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单独约请投标人对标书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也要整理成文字材料,作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在对标书审查的基础上,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规则量化比较各投标书的优劣,并编写评标报告。
3)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经过对各投标书评审后向招标人提出的结论性报告,作为定标的主要依据。评标报告应包括评标情况说明;对各个合格投标书的评价;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等内容。
(3)定标。
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招标人应该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1)定标原则是,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经评审的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他们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公开招投标程序大致是可以三部分,准备招标阶段一般都是招标人的工作,办理各种审批;投标以及决标都是双方参与,大家对投标方案进行相关的了解,确定每个方案的优势和劣势,最后决定谁中标的一个过程。招标人要注意,一旦发出通知书,是不能随便更改,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邀请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