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事局下属人才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个人存档办法 一、 属下列情况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应持《就业报到证》在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1、跨年度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2、已落实就业单位,在就业一年内解除合同,原接收单位出具退函的; 3、因考研、续本或出国旅游、留学、探亲、访友等原因而暂不就业的。 二、 存档起始时间的计算 1、跨年度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的存档时间从毕业后下一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 2、在毕业年度内,暂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的存档时间从申请之日起计算。 档案转递须知 一、北京生源毕业生 1、需持《就业报到证》; 2、取档介绍信: (1)已落实就业单位(与《就业报到证》注明的单位相同)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取档介绍信; (2)对于接收单位袜脊洞与《就业报到证》注明单位不同的,须先到北京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做改派手续,然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取档介绍信; 3、出具存档合同。 二、京外生源毕业生 1、 单位取档介绍信; 2、 跨年度的应交纳野迅档案管理费。 三、考研或续本毕业生 1、录取通知书; 2、《就业报到证》; 3、存档合同; 4、录取学校的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 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隶属于北京市人事局的事业单位,业务上受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指导,是北京地区大中专毕业生告枯就业的中介服务机构,中心通过举办“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市场和就业信息,开展就业政策咨询,就业推荐服务,档案管理等项业务,为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提供优质服务。 中心主要服务项目: 1、收集、整理、发布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源信息。 2、收集、汇编、发布北京地区各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 3、经济性的组织不同形式、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为供需双方提供治谈场所。 4、开展就业推荐服务。开展就业政策,择业技巧等方面的咨询,指导毕业生就业。 5、指导北京市各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培训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人员。 6、开展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和毕业生就业登记服务,为各用人单位代理招聘毕业生。 7、负责毕业生档案的转递、管理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启籍管理工作。 8、负责待就业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和提供考研,出国、公证、结婚等相关的证明。 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甲5号 乘车路线:乘22、27、44、331、398路公共汽车新街口豁口站 下车,乘地铁积水潭站下车沿二环路北侧西行路北即到。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62217508 62217507 62217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