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需要哪些材料,2014年需要提交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以下简称《报关单位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三款的要求,“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2,关于企业报送《年度报告》的方式。企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A.企业自行报橡轿送。企业自行报送的,需要登陆网址:http://jcf.chinaport.gov.cn/jcf,在线填写《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电子数据。如企业通过预录入机构,使用本企业的电子口岸操作员卡登录电子口岸系统,在线填写《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电子数据的,视为企业自行报送《年度报告》。B.企业委托报送。企业委托报送的,需要委托预录入机构,由预录入机构通过电子口岸系统,在线填写《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电子数据。3,关于企业报送《年度报告》的要求。A.企业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含本日,下同)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委托报送的还需提交纸本)。企业逾期报送《年度报告》的,在年报系统接受企业报送的《年度报告》电子数据后,还应当向注册地海关提交逾期报送的书面说明材料,否则,海关不予确认。B.《年度报告》中的以下信息(统称“关键信息”)应当与企业在海关注册信息一致:企业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行政区划代码、经济区划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报关企业分支机构上级单位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备案报关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因《年度报告》中关键信息与企业在海关的注册信息不符,被年报系统自动退回的,企业应当根据核如仔退回提示,按照《报关单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先行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注册信息变更申请材料,办理注册信息变更手续;待注册信息变更手续办结后,再重新在线填写《年度报告》,向海关报送《年度报告》。C.企业自行报送《年改汪度报告》的,年报系统接受企业报送的《年度报告》电子数据后,企业即完成《年度报告》报送工作。企业委托预录入机构报送《年度报告》的,年报系统接受企业报送的《年度报告》电子数据后,企业还应当向注册地海关提交由预录入机构打印并加盖企业印章的纸本《年度报告》,完成《年度报告》报送工作。4,海关企业年报报送指南官方网址:http://xian.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33/tab3913/info737869.htm5,海关总署令第2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已于2014年2月13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3月31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27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故2014年需要提交。官方网址: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399/info7003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