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附小今年一年级招生计划是多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020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我校严格按照区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2020年我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现公布如下:一、招生计划:按照菏泽市定陶区教体局文件【定教体发[2020]4号】,今年我校一年级招生计划为270人。二、招生对象:我校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三、施教区范围:依据区教体局相关文件,我校2020年一年级招生施教区范围如下:郜庄新村(朱庄、朱楼、程庄、十里铺、后董),翰林公馆,艺达凯旋城,江南神韵,万城花开,国和国际花园,水岸学府,阜丰君悦城。说明:按照区教体局文件规定,本次施教区划分仅限于李瞎2020年招生实施。四、报名条件:依据区教体局文件,为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没孙有序入学,我校招生严格按照施教区和入学资格先后顺序进行,招收完第一批次后,如有剩余学位,再依次招收下一批次;如无剩余学位,由区教体局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如第二批次学生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的,将按照区教体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第一批次:双证齐全(在我校施教区既有户籍又有住宅性房产)及特岗人员子女。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必须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且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需与房产一致。房产: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住宅性房产,房产须经住建部门验收且实际入住。依托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我校施教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入住,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在一户籍下(自出生后户籍一直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未发生过迁移),且法定监护人在定陶城区名下无房产。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及高层次人才等子女。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枯扰链公室审核批准为准;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名单以省卫健委确定为准,优待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底,立功受奖人员可延长至2021年底。第二批次:单证,在我校施教区内只有户籍或房产。A、只有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且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因棚户区改造、且拆迁后其法定监护人确未购房或居民老户,其适龄儿童要到户籍原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B、只有房产: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住宅性房产,房产须经住建部门验收且实际入住。依托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我校施教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入住,其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一致(自出生后户籍一直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未发生过迁移)。临时租住房屋不能作为就近入学依据。以上各批次,学生法定监护人所需证明材料,包括实际交房时间,取得城区户籍等,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8月20日。五、时间安排及报名时需提供材料:(一) 第一批次:◆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号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翰林公馆售楼处注:我校施教区凡符合第一批次报名条件的均在此地点办理。◆第一批次报名时需提供材料:1.家庭户口簿(儿童户籍必须在施教区范围内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簿复印好以后按顺序订好,在第一页(索引页)上写好联系电话。2.儿童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契税证明及验收手续原件及复印件。4.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同一户籍下,且法定监护人在定陶城区名下无房产的,还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身份证、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证明和验收手续及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备注:报名时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请家长将所需材料准备好后,按照顺序整理好,放在塑料透明文件袋中,方便报名时携带。(二)第二批次:◆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号1.上午8:00—11:30:郜庄新村(朱庄、朱楼、程庄、十里铺、后董)地点:郜庄新村党建活动服务中心2.下午15:00—18:00:翰林公馆,凯旋城,江南神韵,万城花开,国和国际花园,水岸学府,阜丰君悦城 地点:翰林公馆售楼处注:以上小区凡符合第二批次报名条件的均在此地点办理。◆第二批次报名时需提供材料:A.依户籍入学,需提供:1.城区棚改户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棚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居民老户: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簿复印好以后按顺序订好,在第一页(索引页)上写好联系电话。B.依房产入学,需提供:1.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注:户口簿复印好以后按顺序订好,在第一页(索引页)上写好联系电话。2.儿童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契税证明及验收手续原件及复印件。4.适龄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在一户籍下,且法定监护人在定陶城区名下无房产的,还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身份证、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证明和验收手续及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备注:报名时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请家长将所需材料准备好后,按照顺序整理好,放在塑料透明文件袋中,方便报名时携带。说明: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要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产权、婚育证明等有关材料,对以上材料我校将联合区教体局、辖区派出所、住建、房产、人社等单位共同审查,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