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服现役的途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服现役,指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公民称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包括士兵和军官,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和志愿兵。二是服宴伏预备役,指编入民兵组织和预备役部队或进行了预备役登记。预备役人员包括士兵预备役和军官预备役。兵役,是指国家关于公民参加武装组织或在武装组织之外承担军事任务、接受军事训练的制度。主要包括公民在军队中服现役,在军队外服预备役,以及在校学生接受军事训练等方面的有关规程。兵役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军事制度,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国家元首以法律、法令的形式颁布实施。对于保障军队现役兵员的更替和后备兵员的储备,加强国家武装力量建设,建立战时兵员动员基础,具有重大意义。扩展资料:需要进行兵役登记的人员:一是辖区内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4周岁的男性公民(含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未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必须登记,往年已登记过的,应登录网站对个物此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二是当年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阶段(含普高、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参加罩祥迅兵役登记。适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率,将作为区县征兵工作量化考评重要指标,对兵役登记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征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范围,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而兵役登记所需经费,则由区县人民政府列入年度征兵工作经费预算负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