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等级晋升对照表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晋升规则如下: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最bai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二条二级或者二级以下的检察官,按照下列规定,在职务范围内晋升:
每级检察官从五级至三级各三年;三检控官至一检控官,每次晋升为四年。
检察官晋升期限届满,经考核合格,逐步晋升;在检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以提前晋升;考核不合格者,延期晋升。晋升考核主要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
第十三条一级以上检察官由选举晋升。促进办法另行规定。检察官经专门培训合格,晋升为高级检察官。
第十四条检察官晋升到新职务规定的低级时,应当晋升到新职务规定的最低级。
第十五条检察官职务晋升的批准权与评定检察官职务等级的批准权相同。提升检察官军衔,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猜橘塌准。
扩展资料:
《伍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九条检察官的职务等级,按照检察官职务设置等级评定。
第十条检察官的等级评定,根据其职务、德才、业务水平、检察工作实绩和服务年限确定。
第十一条检察官的等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审核,按照下列权限核定:
(1)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级检察长、二级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和其他检察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核定;
(2)等级的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人民检察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人民检察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其他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
(3)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分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检察院的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和下级检察院的穗圆检察官应当经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分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