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签订时间是什么时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南京条约签订的时间是:1842年8月29日。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
1、割让香港岛;
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1843年7月22日、10月8日,耆英与璞鼎查又先后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和细则,将协定关税和租界制度予以落实,并使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权咐模益。
扩展资料:
《南京条约》及其附约,把中英两国的关系根植于不平等的基础之上,既成为英国进一步侵华的出发辩袜点,又诱发了新的不平等条约,使中国成为更多的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对象。
此外,《南京条约》及其附约的汉文本在翻译上所存在的种种问题,一定程度上为中英两国之后的紧张关系埋下了伏笔。例如,协定关税在英文本中并携简激无明确表述,中文本的“议定”二字被认为可能属于误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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