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缠足的历史性问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一般认为裹脚大约始于五代末或宋初。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文献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间,一味沉湎于声色、诗词、歌舞之中,整日与后妃们饮酒取乐。宫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条,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宠爱。李煜诏令筑金莲台,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台中设置各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舞于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窅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型”,“新月州昌型”,其舞姿也更为自然,美不胜收了 。时人竞相仿效,五代之后逐渐形成风气,风靡整个社会。 http://baike.baidu.com/view/561004.htm2.地位低下包括很多。例如:遵循三从四德的礼教约束,奉行女子无才便是德,一般不允许读书识字,大家闺秀一般也只有看《女红》、《烈女传》之类的腐化、洗脑的书籍;贞操观念极重,尤其在宋代,女子失德视为大罪,或浸猪笼,或有火刑,出嫁前不知道丈夫的样子,一切随媒妁之言,生死由命,一般夫死便要守节,出嫁还有顾及婆婆,稍有不慎,就要被指有失妇德;封建社会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如果生了儿子,或许还要好一些,生了女儿,则是要被轻视的,而且为了开枝散叶,要主动帮丈夫纳妾;没有提出离婚的权利,如果犯了七出,还要被休离,下常很惨,一般会出家做尼姑,或者干脆自杀,因为没有脸回家。等等,我目前只能想到这些了。3.到了封建社会晚期,民众逐渐意识到妇女缠足的负面影响,比如影响了高漏生产劳动,甚至影响到生命安全。值得注意的是,缠足的情况其实在上次社会一般比较普遍,下层劳动人民则不太一样,只有家境较好的会被缠足,否则家里劳动力的缺乏,或是母亲的缺失,都有可能侥幸逃过缠足的命运。不过,因为接触信息的不同,最早解除缠足痛苦的反而是上层社会,但不是贵族的那一部份人。说明了,在外来势力的侵扰和干预下,中国的封建思想和势力正在逐步的瓦解和改变。好了,不知道戚迹烂这样的解答你是否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