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被家暴时打死丈夫获刑6年半,其行为是否属于防卫过当?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虽然法院对于这件事情的判决是防卫过当,但是我并不觉得防卫过当,因为如果说这个人不反抗的话,那么死的人很有可能就是他。在面对家暴的时候,男人跟女人之间因为体力以及身材上面的悬殊,绝大部分的女人是打不赢男人的。像这起事件当中,也是因为被打的无可奈何了才开始奋起反抗,如果说这个女人一直都不还手的话,可能早就被打死了。
当时他们的新家落成之后举办了酒席,等到晚上的时候客人们都离开了,丈夫要求妻子帮忙一起收拾碗筷,但是妻子拒绝了,两个人就开始发生了争执。在争执当中丈夫就要动手打妻子,但是被身边的人给制止了,妻子趁机从家里面跑出去,跑到了一个废弃的房子里面,躲到了卧室的衣柜当中。可是没有想到老公竟然追过来了,并且把他从屋里面拖出来,走了一段路之后发现了一个水坑,直接把老婆的头部按到水坑里面,想要淹死她。
可能是因为求生的本能,所以他的老婆一直都在挣扎,在这个过程当中顺手拿起了旁边的一根木棍,朝着老公打了过去,随后两个人就开始打了起来,越打越凶。在打斗的过程当中老婆拿着木棒狠狠的打了老公的头部并且让他倒地了凯型,但这个时候他还是觉得不解气,又朝着他的脑袋打了两下,然后就回到了家中。
第二天,这名女子就跑到公安局去报案,说自己长期被丈夫家暴,并且把前一天晚上的事情全部都告诉了警察,警察跟他到了他说的地点之后,发现他虚孙键的老公已经死亡了。法院认为女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但是因为他主动自首,差巧再加上是反抗导致的,所以判了六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