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作弊APP创始人二审改判4年,这样的判决是否太轻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觉得这样的判决非常合理,物岁毕竟这个软件并没有给社会带来危害,并没有给整个计算机网络系统带来破坏性,所以这样的判决还是非常公正合理。
我认为这一个软件APP并没有社会危害性,它只是通过不改变源代码的情况下,通过虚拟位置的信息修改了客户个人的位置,客户不想暴露自己位置时,就可以对位置进行遮挡,当客户觉得这个位置不合适时,可以随意进行修改,并没有给社会带来危害性,也没有利用软件特性带来严重后果,并且在这一起案件中,该公司的整个营业性收入并不是很高。
一、案件始末是什么?
整个案情非常简单,嫌疑人制作的这一款软件名字是大牛助手是一款APP通过APP客户可以进行一个前期试用,试用期过后客户需要缴纳包月费用或者包年费用费用收取并不高,客户通过APP可以对个人位置进行遮挡,别人看不到用户位置,当客户觉得对位置信息需要修改时,可以通过软件修改个人位置信息,模拟任何一个地方的定位,在地图上可以随意定位,法院认为该软件已经影响了整个计算机信息系统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所以对该软件创始人进行逮捕并判刑。
二、网络上议论纷纷。
我看到网络裂蚂脊上很多网友在留言并且讨论这些案件,很多人认为该软件创始人并没有利用这个软件进行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他只是制作了一款可以修改定位的APP而已,至于用户如何使用是用户的事情,和软件创始人并没有任何关系,法院的判决有些连带责任过重,并且啊,该名创始人的软件并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也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所以判刑有些过重,也有些人认为很多人利用软件修改定位打卡骗取工资,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所以应该判刑。
三、应该双面性看待这个问题。
我觉得看待这个问题应该双面性,如果说软件开发者有些无辜,其实这种双法也并不是很准确,因为软件开发者在开发这款软件是已经会前期预料的,客户会利用软件性质进行修改定位,但是他并没有制止,并且利用这个功能开始进行包月,甚至包年公司利用这些功能进行收入,说明已经前期预料到,会有人利用这款软件的功能进行不恰当使用,虽然软件的开发和其他日常定位的APP一样,但是在功能县志上却有些不肆渗一样,所以这样的判刑也非常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