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实行的“票拟”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明朝实行了特殊的票拟制度,这个制度是指内阁成员根据相关的法规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供皇帝参考。
一、票拟制度又被称为拟指、拟票,主要说的是地方各个衙门以及各个部门要递交给野液皇上的奏章,而当时的内阁根据相关的规定以及法规,对这些规章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然后提交到皇上那里,由皇帝判断的时候进行参考,在当时全国各地的奏章都会先进入到内阁,由内阁的大学士进行初步的批阅建议,并且将相关的建议贴在奏章上面进献给皇上,这就相当于提前把草稿纸打好,让皇上进行采纳。
二、明朝自从明英宗开始,颂渣物只要是重要的奏章和文书,全部都由内阁先进行初步拟定,然后再将相关的意见呈给皇上批准,所有的官员要向皇帝上书的时候,也必须先交到内阁,皇帝最后用红色的笔在奏章上做出相关的批示,这一项工作被叫批红,在内阁中只有一个人才有票拟权,这个人就是首辅,而其他的内阁成员只有参加讨论的权利,内阁中的首辅德高望重,尤其是拥有票拟权的强大权力。
三、虽然内阁的票拟权只是给皇帝提供意见,但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于皇帝,但这并不影响内阁权力的巨大,内阁的地位梁宏也非常高,这个最直接的体现就是票拟被皇上采纳的程度,这个时候皇帝完全可以不用太多的关心政事,也为自己提供了非常多的方便,虽然表面上已经废除了丞相制度,但绝大部分事项还是依靠票拟选择该怎么执行,有的时候皇帝的意志也会受到内阁的限制,后面就会出现内阁和司礼监相互辅政的局面,这样就能让两个部门相互牵制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