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妃子等级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在清朝,将后妃分为八等级,为: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还有最小的官女子:就是可以陪皇帝过夜的宫女)。
关外努尔哈赤时期还没有后妃制度。这时妻妾没有名号,称“福晋”或“格格”。皇太极时期,后妃制度逐步完善。
天聪六年(1632年)二月,已册立了中宫福晋、西宫福晋(具体何人不详)的皇太极,选择扎鲁特博尔济吉特氏为东宫福晋。
入关后,后妃名称多了起来。察闷顺治十五年(1658)决定采用礼官建议,乾清宫设夫人1名,淑仪1名,婉侍1名,柔婉中嫌、芳婉都是30名。
慈宁宫设贞容1名,慎容2名,勤侍没有定数。此外还有女官。然而这个制度并没有真正执行。同时“福晋”、“格格”的称谓仍然存在。
康熙后典制完善了,用“福晋”和“格格”称呼后宫嫔妃的情况才消失。后妃设皇后1名,居中宫,皇贵妃1名,贵妃2名,妃4名,嫔6名贵人、常在、答应,没有定数,分居东西12宫。
东宫有景仁宫、承乾宫、钟粹宫、延禧宫、永和宫、景阳宫,西宫有永寿宫、翊坤宫、启祥宫、长春宫、咸福宫、储秀宫。每宫都有宫女供役使。
扩展资料:
一、清朝后妃礼仪
1、自妃位以上可为一宫主位,居于东西十二宫正殿中,管束一宫嫔妃,有升降宫卖没手内嫔妃的权利
2、若一宫尚无主位时,便由宫中位分最高者暂管宫内事务
3、后宫嫔妃每日上线需至太后、太妃、皇帝、皇后与所居宫中主位娘娘处请安,其他高位处可视情况而定,
4、嫔妃若是犯了小错,可在自己宫中禁足,不得侍寝,禁足天数由主位妃嫔决定,但不可因一己之私而将人禁足,不管是陷害还是确实犯错,要有确实的证据。
二、后妃的自称与她称
1、嫔以上可称娘娘,或主子,对上自称臣妾,对下自称我、妃位以上居主位者可自称本宫,
2、贵人以下称呼职位即可,如X贵人,或X常在等,对上自称奴婢、XX氏,对下自称我
三、秀女选秀
1、凡满族八旗人家年满十三岁至十六岁的女子,必须参加每三年一次的皇帝选秀女,选中者,留在宫里随侍皇帝成为妃嫔,或被赐给皇室子孙做福晋未经参加选秀女者,不得嫁人。
2、选秀由户部奏报皇帝,奉旨允准后,立即行文八旗都统衙门,由八旗的各级基层长官逐层将适龄女子花名册呈报上来,到八旗都统衙门汇总,最后由户部上报皇帝,皇帝决定选阅日期。
因为有病、残疾、相貌丑陋而确实不能入选者,也必须经过逐层具保,申明理由,由都统咨行户部,户部奏明皇帝,获得允准后才能免去应选的义务,听其自行婚嫁。
3、各旗选送的秀女,要用骡车提前送至午门外。审核完毕后进入宫门、经初试、殿试、皆过者方可留牌册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最全清朝后宫等级制度一览表:一后四妃东西十二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朝后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