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是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济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降级、开除。是对还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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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身份保障权的涵义是: 第一,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公务员免职的事由一般有:转换梁派租职位;晋升或者降低职务;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坚持工作一年以上;退休等等。公务员降职的事由一般有: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被调整降职的。公务员辞退的事由主要有: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能接受其他安排;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橡兆缩减编制员额羡型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旷工或者因工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积超过三十天。公务员受处分的事由是违法违纪。
第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所谓法定程序是指国家规定的公务员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所必须经历的法定过程。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三,只有对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的处理,公务员才可以拒绝接受。对于处理机关以确凿的事实,经过法定程序,依据法律和纪律等规定作出的有关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的决定,公务员应当接受。欢迎您关注天津公务员考试网,公务员的招考信息我们会及时更新、更有报考指导、阅读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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