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贤是何许人也????????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人物简介 王维贤(1935—1948年),河北省邯郸市新庄人。1941年父母死于日军屠刀之下,6岁的王维贤被姑母收养。1943年姑父被抓到北票煤矿当劳工,他随姑母来到北票。由于无生活来源,1946年夏,全家人流落到今上园乡炒米甸子村谋生。当时王维贤没有名,因为他干活不惜力气,便被人们叫做“小卖力”。� 主要经历 1947年,锦义联合县派出一支武工队进驻上园。“小卖力”见到武工队祖队长,就要求参军。祖队长知道他身世后给他起名王维贤,又委任他为儿童团长。从此,王维贤每日手提红缨枪,积极参加站岗、放哨、抓懒汉、改造烟民等工作,十分活跃。一次,他发现打入民兵连当伙夫的吴广跃背地里和地富们勾勾搭搭,就发动儿童团开会斗争他。吴广跃当众拱手悔过,内心却恨透了他。1947年末,炒米甸子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王维贤带领儿童团员协助农会搜查地主暗藏的粮食和枪支弹药。1948年1月,村里把地主、汉奸、恶霸拘留起来,由民兵连看管,准备交法庭宣判。当时,打入民兵连的内奸正暗中串联,伺机暴动。10日晨,以民兵连长吴广恩为首的一批坏人趁武工队吃饭之机,夺取了全部武器,打死两名武工队队员和一名民兵,后又威胁村民和他们一起走。王维贤听到枪声和嘈杂声,立即拿起红缨枪冲出家门,迎面遇见吴广跃,吴手持板斧,喝令王维贤放下扎枪,王维贤怒目圆睁,质问暴徒:“你们想咋的!我要去报告武工队!”暴徒们大喊:“别放他,砍死他!”吴广跃上前拽住了王维贤的袄领,凶狠地说:“今天我处置了你!”王维贤毫无惧色,同暴徒搏斗起来,怎奈人小力薄,终被凶恶暴徒用板斧砍倒在血泊中,王维贤牺牲时年仅13岁。 2、王维贤(1925.2-1996.4)陪禅 王维贤,男,汉族。1925年2月生于河北省涞水县二区龙安村。1943年2月自愿参军,194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军后,先任晋察冀边区十一分区涞水九团通讯员,1946年6月任八路军六纵教导队二团一营机枪连文书、文教、一营书记。1949年1月,调任西北补充师五团二营政治指导员;5月 任六军十六师四十七团政治处干事;1952年3月,任五军十一师骑兵团合作社政治协理员;11月,任团政治处副主任。1953年7月,改任农四师十二团政治处主任;1954年4月,进八一农学院农经系学习一年。1958年7月,任十二团副政委;10月,调任共青团农场政治委员。1965年5月,调离农场。历任农四师政治部副主任、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宣传部副部长。离休后,于1996年月病故。 王维贤在抗日战争时期,曾参加“五四”反敌突袭占和同蒲路抗击占。解放战争中,参加青化砭、羊马河、榆林、延长、岔口、瓦子街、洛川、扶眉等战斗、战役。1950年,两次参加南北山剿匪战斗。历次战斗中,都表现出政治立场坚定,为人民服务思想明确,经得起艰苦困难环境的考验。1945年,在陕西因临县教导旅九团生产练兵中,受物质奖励。 全国解放后,在镇反、三反等政治运动中表现出政治敏感、积极热情。担任领导工作后,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工作踏实稳重,考虑问题较全面慎重。作风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凡重大问题,从不独断专行。且注重维护集体领导的威信。表现出思想健康、作风正派。 在共青团农场工作期间,尽管他对建场选址有看法,仍认真贯彻兵团、师党委的决定,坚持兵团人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发动全团上下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每年都坚持上工一担肥、收工一捆草;业余割草芦苇、砍柳条、搞纺织;不论机关、连队,不论干部、职工,每年每人业余增产50-100元,克服种种困难,去开发农场。在他调离农场时,原来迟乱粗人迹罕至的荒原上,正规条田、排灌渠系、林带、道路、居民点均已成型。一个正规的国营农场已呈现在这片土地上,为农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作为一个政治工作者,他在重视农场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更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抓部队思想教育,组建电影放映队、业余文艺宣传队,以至托儿所、学校、卫生队。农闲时,发动群众性的诗歌创作,开展体育活动;组织歌咏比赛,他亲自登台指挥。在艰苦环境中,把部队搞得生机勃勃。从而,巩固了部队,扩大了码镇职工队伍。王维贤不愧为一个创业的好领导。 3、王维贤,天津人,清朝末年时人。字竹村,擅楷书,颇得欧阳询的神髓,被称为“天津学欧第一好手”。